“贪生怕死"权利(一)
2007-03-06
在现代汉语里,“贪生怕死”是个贬义词。大概是常与“贪污”、“贪婪”一类贬辞相连的“贪”字给害的;倘若改为“恋生怕死”,语感如何呢?
其实,“贪生怕死”是人的本能呀。而“本能”只能升华或超越;若与人的“本能”作对,企图抹杀它,比如否定人的利已本能搞“斗私批修”或“大公无私”注定是建乌托邦,是要失败的。
古语说“蝼蚁尚且贪生”,这种修辞隐含的不言自喻的意思是:何况人呢! “贪生怕死”既然是人的本能,那就是人之为人最基本的权利。将基本人权排序,安全(免于死亡的恐惧,包括受伤害横死、因匮乏冻饿而死、生病暴死等)肯定位列第一。
另有一个无骨气却坦白的大俗话就是“好死不如赖活”。张艺谋的电影《活着》与陈凯歌的电影《霸王别姬》(这是他们迄今为止最优秀的作品),分别讲了死亡的威慑对人的精神状态的摧残。前者有个场景是男主角“葛优”在镇压地主的枪声中吓得尿了裤子;后者是不惧日本鬼子和国民党兵痞的京剧大腕“张丰毅”,“建国”后经一连串“人民民主专政”的群众运动,在“文革”中变得“老老实实”。作者当然不是要嘲笑“葛优”和“张丰毅”贪生怕死的怯懦,而是试图追问是什么力量把人变得这么卑怯。
本来,最美好的生死状态,应当如庄子所说:“适来,时也;适去;顺也。”庄子的顺生论即顺其自然,享受天赋寿命。可是,纵观上下五千年,中国人要实现这一点谈何容易?历朝历代中国人死于非命的太多了!
粗略梳理一下,严重“逆生”(基本人权不保,专制极权的酷虐使人做出违背“贪生怕死”本能的选择)的情形大约有四种。
其一,严刑之下,但求速死。
严刑逼供是中国“司法”的传统。连中国人理想中的“包青天”也是这一套,不是抬出龙虎狗三种铡刀威慑当事人,就是动辄喊“大刑伺侯”。这种“司法”模式的价值预设是视人命如土芥和“有罪推定”。可耻的是这种前现代的野蛮的“司法”传统,在今日的中国仍然强势存在,“重刑之下,何求不得”仍被一些公安人员视为办案的传家宝。最近,安徽省亳州市又曝出一起“佘祥林式错案”:青年农民赵新建被冤杀人奸尸,真凶偶然落网才使他得以洗清罪名。办案人员严刑逼供,赵新建难以忍受,只求速死以解脱,便按警察的提示有什么“招”什么。
天下有几人能做“江姐”,竹签贯指不动摇?京剧《玉堂春》里刘潘两位大老爷重审苏三“谋杀”亲夫案时说:你不该招供呀!苏三道:“无情的拶子,我难受刑。”我想,假如我被上了拶刑,不会比苏三更坚强。美国大兵上战场身上带着多国语言的“护身符”,军方和道德舆论不仅将抵抗无效时的投降视为当然,而且容许在被俘受刑时招供(为此,当然要有相应的保密和防范措施),就是对“贪生怕死”权利的尊重。连麦克阿瑟那样强悍的人,对胜利后从日军战俘营解救出来的将士也表示了相当的同情、敬重和歉疚。
最野蛮的统治者,往往连“敌人”但求速死的愿望也不予满足,反而故意折磨之以增加临死的痛苦。莫言的长篇《檀香刑》和周实的短篇小说集《刀俎之间》,对凌迟等反人性的杀人“艺术”有惊心动魄的描绘。 “文革”中和之前,将死刑犯先大会批斗、汽车游街再枪毙,这种精神上的“凌迟”算是20世纪的创造吧?
其实,“贪生怕死”是人的本能呀。而“本能”只能升华或超越;若与人的“本能”作对,企图抹杀它,比如否定人的利已本能搞“斗私批修”或“大公无私”注定是建乌托邦,是要失败的。
古语说“蝼蚁尚且贪生”,这种修辞隐含的不言自喻的意思是:何况人呢! “贪生怕死”既然是人的本能,那就是人之为人最基本的权利。将基本人权排序,安全(免于死亡的恐惧,包括受伤害横死、因匮乏冻饿而死、生病暴死等)肯定位列第一。
另有一个无骨气却坦白的大俗话就是“好死不如赖活”。张艺谋的电影《活着》与陈凯歌的电影《霸王别姬》(这是他们迄今为止最优秀的作品),分别讲了死亡的威慑对人的精神状态的摧残。前者有个场景是男主角“葛优”在镇压地主的枪声中吓得尿了裤子;后者是不惧日本鬼子和国民党兵痞的京剧大腕“张丰毅”,“建国”后经一连串“人民民主专政”的群众运动,在“文革”中变得“老老实实”。作者当然不是要嘲笑“葛优”和“张丰毅”贪生怕死的怯懦,而是试图追问是什么力量把人变得这么卑怯。
本来,最美好的生死状态,应当如庄子所说:“适来,时也;适去;顺也。”庄子的顺生论即顺其自然,享受天赋寿命。可是,纵观上下五千年,中国人要实现这一点谈何容易?历朝历代中国人死于非命的太多了!
粗略梳理一下,严重“逆生”(基本人权不保,专制极权的酷虐使人做出违背“贪生怕死”本能的选择)的情形大约有四种。
其一,严刑之下,但求速死。
严刑逼供是中国“司法”的传统。连中国人理想中的“包青天”也是这一套,不是抬出龙虎狗三种铡刀威慑当事人,就是动辄喊“大刑伺侯”。这种“司法”模式的价值预设是视人命如土芥和“有罪推定”。可耻的是这种前现代的野蛮的“司法”传统,在今日的中国仍然强势存在,“重刑之下,何求不得”仍被一些公安人员视为办案的传家宝。最近,安徽省亳州市又曝出一起“佘祥林式错案”:青年农民赵新建被冤杀人奸尸,真凶偶然落网才使他得以洗清罪名。办案人员严刑逼供,赵新建难以忍受,只求速死以解脱,便按警察的提示有什么“招”什么。
天下有几人能做“江姐”,竹签贯指不动摇?京剧《玉堂春》里刘潘两位大老爷重审苏三“谋杀”亲夫案时说:你不该招供呀!苏三道:“无情的拶子,我难受刑。”我想,假如我被上了拶刑,不会比苏三更坚强。美国大兵上战场身上带着多国语言的“护身符”,军方和道德舆论不仅将抵抗无效时的投降视为当然,而且容许在被俘受刑时招供(为此,当然要有相应的保密和防范措施),就是对“贪生怕死”权利的尊重。连麦克阿瑟那样强悍的人,对胜利后从日军战俘营解救出来的将士也表示了相当的同情、敬重和歉疚。
最野蛮的统治者,往往连“敌人”但求速死的愿望也不予满足,反而故意折磨之以增加临死的痛苦。莫言的长篇《檀香刑》和周实的短篇小说集《刀俎之间》,对凌迟等反人性的杀人“艺术”有惊心动魄的描绘。 “文革”中和之前,将死刑犯先大会批斗、汽车游街再枪毙,这种精神上的“凌迟”算是20世纪的创造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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